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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
民眾可於大賣場、量販店、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或網路商店等場所購買或電洽消防設備公司,購買前要注意產品種類及是否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自行安裝於家裡各寢室、客廳等處所應使用偵煙式,如安裝於廚房應選用定溫式。另經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的產品,功能並無不同,須平時保養檢測。
  1. 實體通路:
    1. 賣場:特力屋、好市多等量販店。
    2. 電子資訊廣場、各地消防器材販賣商
    3. 防災科學教育館(販賣部):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76號
  2. 網路商店:各大網路賣場(例如:momo購物網露天拍賣PCHOME 24Hrpchome商店街蝦皮購物udn買東西購物中心中華消防協會…等),樣式最多,民眾於拍賣網站上購買住警器應先詢問賣家該商品是否通過消防署檢驗。
  3. 消防器材公司:以電話親洽消防設備製造商購買,另可至財團法人消防安全基金會網站消防安全設備認可 >設備認可資料查詢> 個別認可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網址:點我開啟)查詢最新住警器個別認可通過產品,並可點擊該製造商查閱相關資訊。
依民眾租約契約內容而異,請自行協調安裝住警器。
本局審核民眾所繳交之提報表,如有前往檢查之必要時,消防機關事先會以電話聯繫民眾,於前往民眾住宅時,會穿著制服並配戴識別證。本局未委託外包廠商進行安裝(檢查),如有接到相關廠商假借本局名義推銷,請拒絕廠商。
住警器安裝簡便,以電池作為電力來源無須配線,可於購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後,參閱產品說明書或產品包裝,以掛勾、黏貼、鑽孔等方式安裝於天花板、樓板或牆面。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分為偵煙式及定溫式兩類,偵煙式住警器於偵測到煙粒子即發出警報聲響,適用於客廳、臥房等處所;而定溫式住警器則是偵測到室內溫度變化即發出警報聲響,適用於廚房。
本市近10年建築物火災中,住宅火災件數居高不下,且分析火災死亡原因,多數係因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而發現時間太晚、避難延遲或避難失敗。經統計本市近年75%火災發生於「住宅」,且其中71%人命傷亡是因為延遲發現火災及避難逃生所致,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夜間睡覺時若意外發生火災,可及早發出警報聲響叫醒住戶逃生,以免火災造成人命傷亡,有效提升住宅安全且降低住宅火災死亡事件。故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應設置住警器並維護之。
截至107年11月底,本市已有228件住警器動作提醒民眾避難之成功案例。
市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分為偵煙式及偵熱式兩大類,如安裝於各寢室、客廳等處所應使用偵煙式,如安裝於廚房應選用定溫式,另在購買時應選購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之產品。